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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规则时间:2018-05-27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规则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是上海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公安高等院校,也是全国唯一一所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公安院校。建校近60年来,学校为上海乃至全国公安政法战线培养、输送了3.2万余名毕业生,培训在职民警12万余人次,被誉为“申城警察的摇篮和熔炉”,上海公安队伍中基层一线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全部都是经过学校培养的。目前,学校主要承担全日制第二专科教育、新民警初任培训、领导干部培训、民警专业培训等任务。 学校占地面积713亩,校舍建筑面积达12余万平方米,分为浦东、莘庄两个校区。2007年11月,在市政府和市局的大力支持下,投资6亿余元、新征土地270余亩的浦东新校区建成启用,一所由滨江森林公园环抱的现代化的公安院校矗立于东海之滨、浦江之畔,学校的硬件条件由此迈上了一个更高的台阶,为建设一流的公安院校奠定了坚实基础。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550人,其中市局专职教官121人占22%、专任教师教员90人占16%、学管干部(专职辅导员)73人占13%、行政教辅人员140人占26%、文职46人占8%、职工80人占15%。 进入新世纪以来,上海市公安局将改革和加强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构建现代警务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作为上海警务改革的三大主攻方向,坚持公安教育优先发展、深度发展、超前发展,努力构建上海公安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了公安教育在公安工作中的先导性、基础性和全局性的战略地位与作用。 学校作为上海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主阵地、主力军,牢固树立“用公安教育托起公安工作的明天”的理念和“服从服务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需要”的办学思想,瞄准在师资、教学、管理、设施方面争创“四个一流”的目标,全面深化警察职业教育改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安院校办学新模式,加快建设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相匹配的,具有时代特征、上海特点、警察特色、职业教育特性的公安院校,努力培养和输送适应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和现代警务机制建设的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有效提升了上海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和实战本领,为上海公安机关充分履行新世纪新阶段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奠定了坚实基础。 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得到了公安部、教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充分肯定。2007年8月,学校申报创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期间,公安部专门向教育部、财政部具函肯定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走出了一条以公安需要为导向、战训研一体化、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新路,已成为全国公安教育改革的一面旗帜,代表了公安院校教育发展方向,对全国公安院校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得到了周永康同志和公安部党委的充分肯定”。2007年11月,教育部、财政部批准学校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创建单位,同年,学校还被市教委评为“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近年来以学校为主阵地、主力军的上海公安教育训练改革也得到了组织人事条线的充分肯定,2007年7月,市公安局被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评为“上海市‘十五’公务员培训工作先进集体”。 历史沿革 学校创建于1949年6月,其前身是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同时成立的上海市警务学校。1955年,更名为上海市公安学校,主要开展各类短期培训和中专教育。1983年11月,改建为上海公安专科学校,列入高校建制,主要开展专科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1992年4月,易名为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1996年,学校与当时的上海市第一、第二人民警察学校实行“三校合并”;同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全国省属公安院校中率先试办本科教育。2000年,市局党委从上海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作出停办本科教育、保持专科规格、改革办学模式、强化民警培训的决策。2002年,学校在全国公安院校乃至普通高校中首创了全日制第二专科教育,开辟了新形势下公安院校办学新模式。 管理体系与机构设置 2004年,为促进上海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长远发展,市局党委决策实施上海公安教育训练体制改革,实行市局政治部分管教育训练工作的部领导与学校主要领导“角色合并”,组建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政治部教育训练处负责人一起参加的上海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管理班子共同体,集全局教育训练职能于一身,形成了以学校为主阵地、辐射全局的大教育管理格局,实现了上海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统一领导与高效运作,从体制上保证了学校与实战部门的“校局联动”、学员培养的“育用衔接”。 学校为副局级单位,下设办公室、政治处、后保处、教务处、学管处、科研中心、教辅中心、岗位业务教研部、基础教研部、警训部、警务驾校、培训一部至四部共15个副处级机构。 招生录取规则: 1、跟据教育部、教育厅及本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素质,择优录取。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投档时根据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如果专业服从,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志愿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专业对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如下:男身高172 cm-184 cm,女身高162 cm-4350px,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斜视,有才艺特长者优先录取。 4、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本文搜索: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